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延平区(古属延平府南平县)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,建溪、西溪汇合处。介于北纬26°15′-26°52’,东经117°50′- 118°40’之间。总面积2659.7平方千米。人口40万人(2006年)。城区等部分地区通行南平话(属北方官话方言岛),其他地区分别通行闽东语、闽中语、闽北语和客家语。地处闽中大谷地最低处,东北部以低山为主,北部以中山为主,南部以中低山为主,西部为低山丘陵。属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,年均气温19.3℃,年降水量1669毫米。为南方三大杉木产区之一。有沙溪口、里村、吉溪、峡阳等水电站。鹰厦、外福、横南铁路过境并设站,316、205国道于境内交会,闽江、建溪、富屯溪、沙溪可通航,为省内水陆交通枢纽。茫荡山自然保护区设境内。名胜古迹有南剑州重建州学记碑、九峰山、明建双塔。2014年5月27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县级建阳市撤市设区,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(具体待2018年底实施)。